心肺復蘇法 – 明報健康網 - 必威进入 //www.afterroberto.com 明報健康網 Tue, 26 Sep 2023 10:22:58 +0000 en-US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6.6.2 //www.afterroberto.com/wp-content/uploads/2023/08/cropped-homelogo-1-32x32.png 心肺復蘇法 – 明報健康網 - 必威进入 //www.afterroberto.com 32 32 遇溺 漸見嚴重的死亡意外 7.25世界預防溺水日 冀公眾提防遇溺意外(衛生處方) //www.afterroberto.com/%e9%81%87%e6%ba%ba-%e4%b8%96%e7%95%8c%e9%a0%90%e9%98%b2%e6%ba%ba%e6%b0%b4%e6%97%a5%e5%86%80%e5%85%ac%e7%9c%be%e6%8f%90%e9%98%b2%e6%84%8f%e5%a4%96%ef%bc%88%e8%a1%9b%e7%94%9f%e8%99%95%e6%96%b9%ef%bc%89/ Mon, 24 Jul 2023 02:00:00 +0000 //www.afterroberto.com/?p=41880

溺水是全球公共衞生問題之一,世界衞生組織將每年7月25日訂為「世界預防溺水日」,希望喚起公眾關注溺水可引致的嚴重後果,以便作出相應的預防措施。

遇溺相關死亡數字創新高

本港近年的遇溺事故數目有上升趨勢,根據死因裁判法庭的資料,2021年有61宗登記死亡個案的死因由「意外淹溺和沉沒」而導致,為30年來的新高。

遇溺可造成的死亡率異常高,所以不容輕視。而為數不少的遇溺個案,並非單單由游泳、浮潛、潛水等水上活動引致,當中可涉及多種複雜的原因,例如失足、垂釣,甚至洗澡及洗衣服等家居活動。

遇溺 漸見嚴重的死亡意外 7.25世界預防溺水日 冀公眾提防遇溺意外(衛生處方)
遇溺發生的地點不局限於泳灘和泳池,即使在家中也有機會引起遇溺意外,不容輕視。

一桶水已可引致遇溺風

世界衞生組織亦指出,只要是有水屯積的地方,都可引致遇溺風險。遇溺發生的地點並不只局限於泳灘和泳池,就算在家中擺放的一桶水,也有機會引起遇溺意外。此外,捕魚、划艇等與水相關的工作或活動,或遠足經過溪澗,同樣都有遇溺風險。

預防遇溺的建議

縱使危機處處,只要大家作出預防措施,不少遇溺意外已可避免發生。衞生署參考本港的實際情況,為市民提供一些預防溺水的建議:

  • 提升水上安全相關的知識及技能,包括:

– 學習游泳;及

– 學習拯救遇溺人士的心肺復蘇法,這種急救方法有別於處理其他類型心跳停頓的心肺復蘇法。

  • 預防家中遇溺,包括:
  • 改善家中隱藏的危機,例如於儲水位設置屏障,小心看管兒童,並留意有特別需要的家庭成員進出浴室;及
  • 保持警惕,看管或照顧家中較易跌倒或暈倒的成員。
  • 參與水上活動前作好準備,包括:
  • 了解個人能力,掌握該活動所需的技能,並使用適當裝備;
  • 如有健康問題,應先諮詢醫生意見,了解自己身體狀況是否適合參與活動;

– 避免飲酒;

– 切勿服食毒品;及

  • 結伴同行。
  • 參與水上活動前,了解環境和照顧同行者,包括:

– 在惡劣天氣下,特別是當香港天文台發出對水上活動安全有影響的天氣警告(包括颱風、雷暴、暴雨、強烈季候風及水浸警告)時,避免進行水上活動;

– 了解進行水上活動的環境和設施,以及活動的存在風險;

– 在有救生員當值時進行水上活動;

– 在計劃需經過河流或溪澗之水上活動或遠足時,瀏覽香港天文台網站,以了解相關信息;及

– 看管兒童,陪伴長者。

盡快接種新冠疫苗

此外,本地2019冠狀病毒病仍然活躍。政府呼籲仍未完成接種首三劑疫苗的市民,以及未按專家建議接種加強劑的高風險人士,應盡快安排接種,以保護自己及家人。

撰文:衞生署非傳染病處科學主任(疾病預防)司徒英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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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條例強制非必要急救 在家安寧離世 無奈捱心外壓 //www.afterroberto.com/%e6%95%91%e8%ad%b7%e6%a2%9d%e4%be%8b%e5%bc%b7%e5%88%b6%e9%9d%9e%e5%bf%85%e8%a6%81%e6%80%a5%e6%95%91-%e5%9c%a8%e5%ae%b6%e5%ae%89%e5%af%a7%e9%9b%a2%e4%b8%96-%e7%84%a1%e5%a5%88%e6%8d%b1%e5%bf%83%e5%a4%96/ Tue, 06 Oct 2020 04:09:28 +0000 //www.afterroberto.com/?p=28573 【明報專訊】臨終病人往往最渴望是:不要受苦,不要成為負累,盡量與家人在一起。病人對治療及死亡多了選擇,其中《不作心肺復蘇術指引》(DNACPR)可讓臨終病人免受急救之苦,可惜在現存法制下,救護員必須施行心外壓。此舉不但浪費公共資源,亦對死者構成了不必要創傷,對家屬也留下遺憾。

救護條例強制非必要急救 在家安寧離世 無奈捱心外壓
(明報製圖)

末期癌患在家安寧 家人寵物陪伴下送別

我在個人facebook上,分享了上一期《明報》人生下半場「快活梁心」文章——〈在家離世路崎嶇 支援足夠有得揀〉。上載不久,收到一位友人留言,分享了個人體驗:

「梁醫生,我實踐了你們推行的『在家離世』。95歲的爸爸患有末期腸癌。雖然醫生願意替他做手術,但是他選擇不做,希望在家安寧。我們就遵照他的意願,在家照顧他。在此期間,他一直清醒,有貓狗陪伴,我們每天隨時可見到他,家人可以隨時弄食物給他,媽媽亦可以繼續與他相處。雖然爸爸有失禁,但是護理照顧方面不太困難。

救護條例強制非必要急救 在家安寧離世 無奈捱心外壓
末期照顧——相比以往,社會大眾對末期照顧有更清晰概念,患者對自己的治療及死亡多了選擇及自主。(imtmphoto@iStockphoto,設計圖片,模特兒與文中提及個案無關)

醫院彈性處理 減病人恐懼壓力

靈實醫院善終服務做得很好,醫護能彈性處理爸爸的治療程序。例如爸爸有貧血,但是為了不想爸爸在醫院過夜,被restrain(約束),醫院將療程分兩天進行。第一天抽血檢驗,然後回家;第二天才回醫院輸血。爸爸更能入住單人房,讓家人陪伴。輸血過程輕鬆愉快,輸血後經醫生檢查妥當,爸爸便可以回家,減低他的恐懼和壓力。

另外,醫院也派出外展護士定期探訪,與我討論護理方案。由於知道我是註冊護士,她甚至願意按我的請求提供放尿物資。有了物資,我可留作緊急應用,以爭取時間不用送爸爸到醫院,可以直接安排他入靈實寧養病房。

出示「不急救文件」 救護拒受理

爸爸在家人陪伴下,在家中咽下最後一口氣。我們可以在其臨終前給他清潔、說話、祈禱等,連狗狗都可以陪伴及見他最後一面。等他沒有呼吸之後,我們才召喚救護車。但最遺憾的是,救護員必須要做急救。我堅持不讓他們急救,並出示了『不急救文件』,但是救護拒絕了。我為此十分生氣,因深信爸爸反對急救。但為了不想爸爸聽到我們爭吵,我最後還是答應了,而他們亦承諾只是象徵式輕輕做少少急救。

送往醫院後,爸爸直接送入寧靜房,等待其他家人到來,過程順利。之後當然有警察到我家調查,當他們明白情况後,很快便離去了。

分享這段經歷,主要是想多謝梁醫生的努力推動和靈實醫院各醫護的配合。爸爸能圓滿走完人生路,得到家人陪伴,相信已經無憾。不過,我認為現時最迫切的是:政府一定要立例,讓救護員能夠接受市民不接受搶救的意願。請努力,加油!

謝謝梁醫生和你的團隊!

友人的分享使我十分感動。臨終病人往往最渴望是:不要受苦,不要成為負累,以及能夠盡量維持與家人的關係。因此,很多病人都寧願回家。但是在家安寧的意願,並不是人人滿足得到。如果沒有家人的付出和愛護,願望便很難達成。而友人的分享正正說明了至親一路好走,是福分,是無憾。

梁萬福
梁萬福——老人科專科醫生,一直從事老年醫學及老年學研究,積極參與義務工作,從醫管局退休,仍不遺餘力推動長者健康教育及醫療服務。(資料圖片)

文:梁萬福(老人科專科醫生)

編輯:王翠麗


條例限制 留最後遺憾

回望過去,值得安慰的是,香港社會對末期患者的照顧提升了不少。在醫療及社福界的積極推動下,患者及家屬現在有更多選擇,可以在醫院以外的環境,例如在家中或安老院舍走完人生最後一步。

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於4年前開展「安寧頌」計劃,旨在推動社區及安老院舍晚期照顧,發展社區及專業照顧的教育,努力為晚期病患者及家屬提供專業支援與義工服務。透過與大學、社福機構及專業學會之間的合作,在社區及院舍內組成了專業團隊。因此,安老院舍臨終照顧服務模式及人力支援上,我們都能看到一定程度的成效。相比以往,社會大眾尤其末期患者,對末期照顧普遍有更清晰概念;更多患者對自己的治療及死亡多了選擇及自主。

雖然我們已做了很多工作,向公眾及末期病患者推廣末期照顧概念,讓患者可選擇在醫院以外走人生最後階段,公眾對在家離世的認識也大大提升,但礙於現存救護條例的限制,在真正實行上仍遇到一些困難。病人在家離世後,需要召喚救護車送往醫院證實死亡,而在現存法制下,救護員仍然需要施行心外壓。此舉不但浪費公共資源,亦對死者構成了不必要創傷,對家屬也留下遺憾。

DNACPR指引未獲法定認可

不知不覺間,醫院管理局制訂《不作心肺復蘇術指引》(DNACPR),應用已超過10年。在制定指引時,醫院管理局曾多番與消防處商討,當末期病患及有醫院簽發DNACPR的病人在家離世後,如何安排救護員不作心外壓急救。但礙於DNACPR只被認為是醫院內部文件,所以救護員仍需實踐《消防條例》的法定要求。

建議修例保障病人權益

食物衞生局在2019年12月就預設醫療指示和在居所離世的相關諮詢文件,就是要研究如何避免不必要的心外壓急救。報告剛在數月前公布,新建議包括:

《不作心肺復蘇術》文件是醫生作出的書面指示,因預期某人可能出現心跳停止而預先指明不為該人作心外壓急救。對於罹患不可逆轉的嚴重疾病,以及沒有有效預設醫療指示的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如各方達至共識,醫生可簽署非住院病人《不作心肺復蘇術》文件,證明心外壓不符合病人最佳利益,因此不應進行。文件正本須出示予緊急救援人員或治療提供者,作為有效文件的憑證。報告亦建議採用法定的指明表格,而不是非法定的範本表格。當局也會修改《消防條例》相關條文,讓《不作心肺復蘇術》文件可獲接受和實施。

報告接受了大眾要求對在家離世患者免卻不必要的急救程序,建議就DNACPR視為一個法定文件,當值救護人員確認患者是末期個案並由醫生簽發了DNACPR後,就可以不為離世者急救,也不違法例。衷心寄望條例草案盡快展開,以完善香港在家離世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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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健康網:www.afterroberto.com

電郵:feature@mingp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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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醫療指示 未立法欠宣傳 簽立意願拒吊命 醫護不循? //www.afterroberto.com/%e9%a0%90%e8%a8%ad%e9%86%ab%e7%99%82%e6%8c%87%e7%a4%ba-%e6%9c%aa%e7%ab%8b%e6%b3%95%e6%ac%a0%e5%ae%a3%e5%82%b3-%e7%b0%bd%e7%ab%8b%e6%84%8f%e9%a1%98%e6%8b%92%e5%90%8a%e5%91%bd-%e9%86%ab%e8%ad%b7/ Mon, 09 Dec 2019 04:39:51 +0000 //www.afterroberto.com/?p=22773
預設醫療指示 未立法欠宣傳 簽立意願拒吊命 醫護不循?
(Chinnapong@iStockphoto)

【明報專訊】預設照顧計劃(Advance Care Planning,ACP)是嚴重病患者與家人、醫護人員一起商討,日後病危時的醫療及個人照顧計劃,例如:生活質素與延長性命,哪樣更重要?臨終時想在哪裏離世?臨終時是否急救、插喉?

但ACP不是法律文件,沒有法律約束力。如要做一份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就要簽立預設醫療指示(Advance Directive in relation to Medical Treatment,AD)。

 

個案1:妻子怕閒話 寧綁丈夫勉強續命

李先生在事業上叱咤風雲,是個成功企業家,可惜年僅43歲,鼻咽癌已到了末期,難以吞嚥,要靠導管餵飼(又稱插鼻胃喉)。鼻胃喉令他非常不舒服,神志混亂時,經常會自行把喉管拔掉。李太太不願丈夫因而餓死,所以讓醫護人員綑綁丈夫雙手。李先生終於在兩天後去世。

李太太事後才知道,癌症末期病人根本不會有食慾,即使不用導管餵飼,李先生也不會感到飢餓;不論是否插喉,癌病都會取去他的性命。李太太後來捫心自問,當時除了怕丈夫餓死以外,也顧慮外界看法,不想別人以為她不着緊丈夫的生死,結果令生前習慣呼風喚雨的丈夫,在臨終前受到遭人綑綁的屈辱。李太太感到十分內疚,丈夫臨終前的尊嚴與舒泰,比勉強續命兩天更重要;丈夫真正心願,比自己在外人眼中的賢妻形象更重要。

試想想,如果李先生簽立了「預設醫療指示」,說明自己病情到了末期,不能進食或吞嚥時,就不要插鼻胃喉,這樣李太太就不用代替李先生作決定,更不用怕親友指指點點。

 

個案2:簽立指示 最後一程自己話事

林太太78歲,確診末期子宮癌,在公立醫院留醫期間,有醫護人員與她及家人商討「預設照顧計劃」。商討過程中,林太太清楚表示希望盡量留在家中接受照顧,不願接受心肺復蘇法、導管餵飼或人工補液,但願意用藥物紓緩痛楚及其他徵狀。她又指定如有需要,可由兒子代自己作醫療決定。林太太在公立醫院醫生的見證下,按照醫管局的表格簽立「預設醫療指示」,在醫管局的病人資料電腦系統中,可顯示簽立紀錄。

林太太如願在家休養,臨終前數天只攝取小量流質養分。只要林太太張開眼時,家中外傭便用小小茶匙,耐心地逐滴逐滴餵她。林太太長時間睡眠,不能動彈或轉身,外傭便每隔兩小時替她轉轉姿勢,看見她皮膚或嘴唇乾燥,就替她塗潤膚膏和潤唇膏,又天天替林太太抹身清潔,定時換尿片。同時,公立醫院紓緩科也派遣外展護士上門提供藥物及協助,以紓緩痛楚和不適。林太太彌留時已不清醒,在兒子陪同下以救護車送往急症室,由於醫院電腦系統已有林太太的「預設醫療指示」紀錄,醫生沒有施行心肺復蘇法,讓她平靜安詳地去世。

 

預設醫療指示具法律效力

要了解什麼是預設醫療指示(AD),不得不由預設照顧計劃(ACP)談起。ACP是嚴重疾病患者與家人、醫護人員一起溝通的過程(不止傾談一次),讓家人和醫護人員更了解病者的價值觀、喜惡,與病者一起商討日後病危時的醫療及個人照顧計劃。當病情到了末期而病人已經神志不清,醫護人員要根據病人最佳利益作決定時,就必須考慮這些溝通結果。

不過,ACP不是一份法律文件,如要做一份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就要簽立AD。當事人在AD預先說明,萬一自己有末期病患而不省人事,又或已變成植物人,就拒絕用某些未必有療效的方法來延長死亡的過程。這些可拒絕的維生治療(life-sustaining treatments)包括心肺復蘇法、插鼻胃喉輸送養分等。由當事人自己預先簽立AD,可以避免家屬因要代當事人作出生死攸關的沉重決定,引致事後不安、內疚或不必要的爭執。

AD在香港雖未立法(即香港沒有關於AD的條例),但根據普通法(即案例法case law),只要符合有關的法律原則,就有法律效力。這些法律原則大致上可總結為:

  1. 給指示時頭腦清醒
  2. 知道在什麼特定情况下執行指示。例如病情到了末期、持續植物人狀况,或其他晚期不可逆轉的生存受限疾病(如晚期腎衰竭、晚期神經元疾病、晚期慢性阻塞性肺病等),而自己當時已神志不清,無法參與作出醫療決定
  3. 明白拒絕接受AD所述治療會有什麼後果
  4. 完全出於自願

目前公立醫院所用的AD表格都符合以上原則,自2014年開始使用。然而醫護人員普遍對AD接觸不多,曾有病者家屬表示,病者雖已在醫生見證下簽立AD,但到了病者末期不清醒時,家人向醫護人員出示病者的AD,對方卻不遵從當中的指示,令家人十分氣憤,甚至尋求法律意見,打算向有關醫務機構索償。期望AD正式立法後,選擇簽立AD的人士和執行AD的醫護人員都有明文法規可依循,並且有更廣泛而有效的宣傳和教育,讓所有公眾及公私營醫護人員都知道其存在和用處。

香港現正為AD的立法建議諮詢公眾,本月16日結束。如果關心自己及家人將來的晚期照顧,就必須把握這個發聲的機會。

.備註:作者是律師會及醫管局屬下組織成員,但本文言論為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律師會及醫管局屬下組織的立場

 

社區安寧照顧 網上交流分享

「賽馬會安寧頌」舉辦了一系列安寧照顧抉擇的社區講座及研討會,為醫療專業人員、安老院舍工作人員、病患者、病患者家人及公眾人士提供交流和知識共享平台。社區講座及研討會的內容已上載於:

研討會內容:www.jcecc.hk/sym2019

社區講座系列內容:www.jcecc.hk/sem2019

 

知多啲:拿不出正本 AD白簽?

填寫公立醫院AD表格必備3個角色:一、年滿18歲的當事人;二、醫生見證人;三、年滿18歲的第二見證人。當事人可選擇做或不做AD;做了AD後,只要當事人仍然頭腦清醒,也可以隨時撤銷。如果選擇簽立AD,法律就必須保障這選擇獲得尊重,指示得以順利執行。

然而,實際上在執行預設醫療指示時,當事人已神志不清,而其配偶也可能是記憶力衰退的長者,要及時出示AD正本,談何容易。而對於單身、失婚或喪偶而無子女,或子女已移民的人士來說,也很難靠親屬及時出示AD正本。所以,將來關於AD的法規應仿效《持久授權書條例》,要有註冊的規定。醫護人員從AD註冊系統及時知悉病人AD的內容,AD才能發揮作用,讓病人意願獲得尊重。

根據香港公立醫院目前的做法,AD只供患晚期疾病人士簽立。在一些國家、地區,很多健康人士也會居安思危地簽立AD,始終有個書面紀錄讓親人明白自己意願,萬一不幸成為植物人,或患上不可逆轉的重病而神志不清、有口難言,親人就不用一廂情願地揣測自己的心意。其實最重要,就是趁平日健康時多認識生死問題及相關的醫療資訊,而且百無禁忌地向至親表達自己在生死問題上的價值觀和意願。

 

文:陸文慧(律師、國際公證人、香港大學法律系前兼任教授)

編輯:陳志暘

電郵:feature@mingp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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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有法:AED「自動波」 未學急救都識用 //www.afterroberto.com/%e6%80%a5%e6%95%91%e6%9c%89%e6%b3%95%ef%bc%9aaed%e3%80%8c%e8%87%aa%e5%8b%95%e6%b3%a2%e3%80%8d-%e6%9c%aa%e5%ad%b8%e6%80%a5%e6%95%91%e9%83%bd%e8%ad%98%e7%94%a8/ Mon, 09 Dec 2019 03:51:45 +0000 //www.afterroberto.com/?p=22752

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
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不少運動場所、學校、商場都備有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AED),利用電擊讓心臟先停止不規則亂跳,再重新啟動心臟的活動。(資料圖片)

【明報專訊】「如果有人暈倒,沒有呼吸和心跳,1分鐘內應施予 rel= “nofollow” ,5分鐘內施予AED電擊,10分鐘內都沒有適當的處理,救回的機會很低。」心臟科專科醫生麥耀光指,需要把握黃金搶救時間3至5分鐘,超過10分鐘未有搶救,存活率低於2%。

現時不少運動場所、學校、商場都備有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AED)。心臟科專科醫生李樹堅表示,「好似防火設備一樣,應該要周圍都有。有事故發生的時候,即使緊急救援未到,在場人士可以先替患者急救。AED猶如將所有細胞叫停,不准發射信號,希望再慢慢產生正常電流,回復正常心跳」。AED的原理是電擊心臟,先停止不規則亂跳,再重新啟動心臟的活動。

做心肺復蘇 阻止腦死亡

心室顫動患者必須以電擊急救,「不一定要受過訓練才懂使用AED,它好似『傻瓜機』,有圖示輔助說明,它會提示你需不需要電擊」。AED能夠自動偵測和分析患者的心律,判斷是否需要電擊,因此不用擔心「電錯人」。李樹堅提醒,尚未找到AED前,要為患者施行心肺復蘇法(CPR),當AED電擊完畢後,急救者仍應繼續施行CPR,直至救護人員到場。如心臟停頓5分鐘,沒有血液供應至腦部,可令腦部受損,就算在急救期間心跳一度恢復,但最後可能會因為腦死亡而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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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健將都出事? 35歲以下 小心心臟炸彈 //www.afterroberto.com/%e9%81%8b%e5%8b%95%e5%81%a5%e5%b0%87%e9%83%bd%e5%87%ba%e4%ba%8b%ef%bc%9f-35%e6%ad%b2%e4%bb%a5%e4%b8%8b-%e5%b0%8f%e5%bf%83%e5%bf%83%e8%87%9f%e7%82%b8%e5%bd%88/ Mon, 09 Dec 2019 03:44:51 +0000 //www.afterroberto.com/?p=22742
加重心臟負擔
加重心臟負擔——競技運動、休息不足致過勞,都會增加壓力荷爾蒙,令心臟負擔更加大,容易猝死。(Asia-Pacific Images Studio@iStockphoto,設計圖片,模特兒跟內文所提疾病無關)

【明報專訊】35歲台灣藝人高以翔在內地錄製競技節目時暈倒,一度心跳驟停,經搶救後不治。不少人嘩然,熱愛運動又是籃球健將的高以翔,為何會猝死?另一邊廂,有人質疑他錯過了黃金搶救時間,失救致死。如何防止悲劇再發生?

運動健將都出事? 35歲以下 小心心臟炸彈
高以翔(網上圖片)

 
競技綜藝節目,挑戰參加者體能、耐力、膽量;用繩徒手攀爬高樓、在旋轉滾筒上走,險象環生,有時更要熬夜拍攝。有藝人因而抽筋、嘔吐、扭傷腳踝,高以翔更賠上了性命。

這類挑戰體能極限的真人騷有何危險?心臟科專科醫生、香港運動醫學及科學學會前會長麥耀光直言,高強度、競賽性運動有一定危險,尤其對平時沒有恆常運動訓練的人來說,是一個挑戰。因為競賽元素不單挑戰體能,還會受壓受驚;加上休息不足過勞,都會增加壓力荷爾蒙,令心臟負擔更加大,增加猝死風險。

運動健將都出事? 35歲以下 小心心臟炸彈
麥耀光(李祖怡攝)

 

35歲以下猝死 多為結構性心臟病

猝死(sudden cardiac death)大都是心臟原因導致,即心源性猝死。麥耀光表示,大約八成猝死個案由心臟問題引起,其餘則由外在因素所致,如中暑、低溫症、濫藥、過量酒精等。與運動有關的猝死個案,通常以年紀來分析。35歲以上猝死,大多是不良生活習慣引致血管硬化、血管閉塞、必威西盟足球精装版 等;35歲以下猝死,通常是因為先天性結構性心臟病。

心臟科專科醫生、香港心臟專科學院前院長李樹堅補充,必威西盟足球精装版 主要是因脂肪在血管積聚,令血管愈來愈狹窄,致心肌缺氧,有可能出現心肌梗塞,或引起心跳異常而猝死。

運動健將都出事? 35歲以下 小心心臟炸彈
李樹堅(李祖怡攝)

 

心肌肥厚 影響心臟泵血功能

至於結構性心臟病引起的猝死,年輕人比例較高,當中以心肌肥厚症(hypertrophic cardiomyopathy)較常見,多與遺傳及基因有關。患者心臟肌肉變得肥厚,阻礙血流由心房流入心室,心臟泵血的能力受到影響,有時會出現呼吸困難、氣喘、心律不規則等情况,但部分患者未必有徵狀。

除了心血管病、結構性心臟病引致,猝死亦有可能與心臟電流紊亂有關。李樹堅表示,心臟細胞電離子管道異常,可能是遺傳或基因變異,導致電流紊亂,引發心律不正。心律不正泛指任何不規則心跳,大部分是良性,但有些嚴重情况可致命。

 

每分鐘異常心跳過百 30秒可奪命

位於右心房的竇房結(SA node),產生電流指揮心臟跳動,讓心臟肌肉跟隨節奏泵血;當電流信息傳到心室,心室收縮而產生心跳。一旦心室電流信息出現異常,導致心室性心律不正,心臟每分鐘異常跳動100次以上,稱為心室性心搏過速(ventricular tachycardia,VT),影響心臟泵血效率;如持續30秒以上,有可能變成心室顫動(ventricular fibrillation,VF),嚴重足以致命。

李樹堅解釋,心臟肌肉細胞若在不同時間收縮、放鬆,活動不合拍的話,心臟便無法正常搏動,「好似划龍船,大家要一齊落槳才可前行,否則動不了」。治療嚴重心律不正,患者需安裝植入式心臟除顫器(ICD),導線連接到心臟,當檢測到心律不正,會發送電流信號,使心臟恢復正常的心律。

運動健將都出事? 35歲以下 小心心臟炸彈
植入式除顫器——植入式除顫器(ICD)檢測到心律不正時,會發送電流信號,使心臟恢復正常的心律。(李祖怡攝)

猝死警號:運動時頭暈胸口痛 或猝死先兆

猝死,是否防不勝防?有先兆嗎?

心臟科專科醫生麥耀光提醒,運動時出現下列徵狀是大警號:胸口痛、嚴重氣促、不正常心跳、突然頭暈等,都可能是猝死先兆,需要找醫生作詳細檢查。他又提到,猝死很大程度與劇烈運動有關,因此高危人士或有家族病史的人(如有家人在年輕時心臟病發或猝死),做劇烈運動前應先作身體檢查。

另外,接受高強度訓練的運動員亦要定期體檢。「有系統的賽前體檢,有效預防或減少由運動引起的猝死。」如發現有嚴重問題,就不建議做劇烈運動,甚或不可以比賽。

 

35歲以上三高、吸煙者 屬高危族

中低強度運動猝死風險較低,一般未必需要事前做詳細檢查,除非本身有明顯家族病史,或35歲以上兼有三高、吸煙習慣等高風險因素。檢查方面,麥耀光表示,首先會詢問個人病歷、家族病史,以及做基本身體檢查,如血壓是否正常、心臟有否雜音;進一步可檢查靜態心電圖,或以超聲波檢查心臟結構。

 

建議:每周3天中強度運動強心

另外,適量運動可以強壯心臟,減低猝死風險。麥耀光認為恆常運動很重要,可訓練心肺功能,每星期做3日中強度運動,每次約1小時,譬如急步行、緩步跑。但如果患有感冒、發燒、肚瀉,便不宜做運動,因為病菌可能運行至心臟,引致心肌炎。

 

文:李祖怡

統籌:鄭寶華

編輯:王翠麗

電郵:feature@mingp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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