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我何時才會康復?」這是很多病人經常掛在嘴邊的問題。然而對於長年和精神病共存的朋友而言,復元不單止徵狀的紓緩或消失,它覆蓋的內容既深且廣,當中包括推動以個人、家庭,以及能耐為本(理解及協助殘疾人士發掘及培養自身能力)的助人服務,透過倡議和公眾教育建立多元和包容的社群,以至擁有不同身體、心理和社交特色的人生活在其中,也能無障礙地自我充權、重拾個人尊嚴和身分,甚至能透過自身經驗持續參與和回饋社會,活出有意義的人生。
復元服務需顛覆改革 不是小修小補
然而知易行難,改變亦不會一蹴而就。有見及此,香港大學於1月11、12日舉辦了香港首個以復元為主題的國際會議,邀得知名學者如耶魯大學的拉里‧戴維森教授(Professor Larry Davidson of Yale University),以及諾丁漢大學的邁克‧斯萊德教授(Professor Mike Slade of University of Nottingham)擔任主講嘉賓,聯同超過30名精神健康專家,與近300名參加者一起探討復元運動在香港的發展和出路。
專題演講的其中一個重點,是強調復元乃一種顛覆性的創新(disruptive innovation),對此筆者深表認同。近年大家雖然經常提倡要採用「醫療-心理-社會-文化模式」(medical-psycho-social-cultural approach)服務病人,可惜改變仍流於「小修小補」的層次,始終未能在服務層面以至資源結構等方面帶來重大變革。
就業住屋配套 香港嚴重不足
筆者嘗試歸納會議中多名講者和參加者的寶貴意見,並提出以下建議:
一、照顧者服務發展刻不容緩
照顧者和復元人士關係密切,唇齒相依,支援照顧者應被視為復元的核心策略。一些具體的措施,包括為醫護人員和機構員工提供專門訓練,令他們為照顧者提供服務時更有信心和得心應手。另一方面,不論在醫院還是機構,個案的人手比例一直偏低,在香港的情况是,一名個案經理要跟進50至60個個案,因此減少個案量可讓他們有足夠時間為照顧者提供服務。至於服務範疇,一些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已為照顧者提供輔導、個案管理、小組等直接服務,助他們了解精神病及支援情緒,成效顯著。政府應鼓勵機構作更多元化、具創意的活動。照顧者亦可以助人自助,透過新訓練利用自身的經歷為同路人提供資訊、分享經驗等,藉此回饋社會。
二、患難是資產而非負累
過往很多助人專業者,也會視病患為完全負面的經驗。然而外國的復元運動告訴我們,每個復元人士的經驗都極具啟發且獨一無二,對推動和參與社會改變有着無可取代的位置。近年香港的朋輩支援工作漸見成效,多個自助組織和倡導單位亦紛紛提出「殘疾資歷」、「創傷就是力量」等概念。我們希望朋輩支援工作在不久的將來變得更多元化,不論是在服務設計、執行、評估,以至機構的管理包括招聘、資源分配等各方面,也給予復元人士更多空間,盡展所長。
三、是權利 不是福利
世界衛生組織近年發布的精神衛生綜合行動計劃(Comprehensive Mental Health Action Plan 2013-2020),進一步將公民和權利等概念納入「復元」的範疇,強調社會有義務讓受精神病困擾的人,「無障礙」地投入工作以至種種社會活動,而過程中不會受到任何形式的歧視。在這方面,香港有待改善的地方不少,包括為復元人士提供更多合適的訓練、住屋、就業機會及配套。更重要的是,我們要維護病人的基本權利,讓他們和醫生有充裕的面談時間,而非只是短短三數分鐘的診斷。後者牽涉醫療系統的人力資源重整和培訓,急需當局認真檢討。
四、後續支援和治療同等重要
不少與會者表示,目前對復元人士的「售後服務」嚴重不足。如復元人士重返職場,在工作間面臨壓力和歧視時可以怎麼辦?除提供支援配套外,有關當局、醫療專業人士、社會工作者及有心人士,更要聯同復元人士在社區推行有系統和持續的公眾教育,並且勇於面對社會人士的矛盾心理(如Not In My Backyard症候群,意指「這是一件好事,但不要由我處理」),而非只是舉辦嘉年華會式粉飾太平的活動。
由自己做起 推己及人
其實「元」一字有身心元氣的意思,是英文的「vitality」(活力),指的是身、心、靈的平衡和契合。近日發生多宗學生輕生和家庭倫常悲劇,令大家進一步關注精神健康。沒有人能獨善其身,每個人都是拼圖中的一塊,建立共融社會不止是要惠及復元人士,而是讓社會上每個人也得益。由自己做起,明白精神健康並非只是病患者而是所有人的事,然後推己及人,便是復元運動復興之時。
鳴謝:本文中的一些觀點來自香港大學同事,包括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袁穎忻博士及精神醫學系臨牀副教授鍾家輝醫生的討論結果。
文:謝樹基教授(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精神健康及社會政策小組召集人)、劉頡偉(註冊社工)
編輯:蔡曉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