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問﹕除了防曬,怎樣才可防範皮膚癌?
答﹕除了全面防曬,大家還可定期自我檢查。首先拍攝全身皮膚的特徵,此後不時自我檢查,並與原本的特徵作比較。一旦發現皮膚冒出新膚斑(與附近的斑點看似不同)、傷口久不痊癒、膚斑或斑點變大或變形或變色,便應拍下有變化的部位,記下拍攝日期,如一個月後異變仍未消除,就要請教醫生。
檢查時不能遺漏任何一個部位,包括腳底、腳趾間、腳甲等。自己看不清楚的部位可用鏡子或請親友幫忙。在人的一生中,皮膚有一些變化如面部常見的「老人斑」是正常的,毋須過分憂慮。
紫外線強弱無關氣溫
問﹕天氣愈熱是否代表紫外線愈強?
答﹕紫外線是肉眼看不見的輻射,而陽光亦不是透過熱力損害皮膚。紫外線指數通常於中午時分,亦即日光最猛的時候至為強烈,但每日氣溫最高的時間通常是在下午時分,當地球表面儲夠太陽熱力之後出現,可見兩者並無直接關聯。太陽熱力散射出來的為紅外線而非紫外線,所以儘管在涼快的日子,也有可能被陽光所灼傷。
多痣、常暴曬 小心皮膚癌
問﹕每個人患皮膚癌的機會是否均等?誰是高風險人士?
答﹕雖然每個人也會受到陽光照射而吸收紫外線,但以下類別的人士風險特別高,更應加倍防範皮膚癌﹕
- 多痣
- 有近親曾患黑色素瘤
- 曾長時間暴曬
- 皮膚白皙,曬不黑但易灼傷(深色和黃褐色皮膚釋出黑色素較多,風險較低)
- 紅髮或金髮,眼球為藍色或綠色
- 免疫系統較弱者,例如曾接受器官移植或愛滋病毒(HIV)測試呈陽性反應
- 工作上常接觸砷、瀝青、焦煤等油類化學品的人士。處理這類物品時要戴手套,最好穿保護衣物。家居偶然使用應無大礙,但要依照使用說明
- 曾患皮膚癌,不排除會在原位復發或在身體其他部位出現
- 曾接受放射治療
文﹕香港癌症基金會(熱線﹕3656 0800/網址﹕www.cancer-fund.org)
意見提供﹕區德成(皮膚科專科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