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醫療、心理情緒不可或缺
對認知障礙症患者和其照顧者來說,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在這過程中,照顧者除了盡力做好照顧患者起居生活之外,在法律、醫療、心理情緒等不同層面又可以做好哪些準備?樂齡規劃又是什麼呢?
樂齡規劃的4個主要階段
《失智大海嘯 》作者樂齡規劃專家羅元玲博士、輔導心理學家袁家慧博士和梁萃明執業律師早前在《失智大海嘯 》新書發佈會上,闡釋了樂齡規劃的4個主要階段,會上更邀請了高錕慈善基金主席高黃美芸女士分享了她當年在照顧高錕博士的經驗。
(一)自覺自救:
了解個人風險、預防 (G7補腦法)及做好樂齡規劃 (「持久授權書」保障晚年);
(二)拯救家人:
把握時間、與長者溝通了解其意願、用法律維護家人權益。尤其是一些高風險人士,包括心血管及長期病患如糖尿、高血壓及心臟病患者、有睡眠及記憶問題及家族病史等。
(三)家中溝通及照護:
確診後仍要尊重病人、尋找共識、平衡風險及做好全面規劃;
(四)終極尊嚴:
高黃美芸提醒認知障礙症患者的照顧者,要與醫護做好良好溝通,盡力為至親爭取認知障礙症患者應有的權益,才能避免造成遺憾。
港認知障礙症患者10萬人 料2039年逾33萬人
目前本港的認知障礙症患者人數已有約10萬,預計在未來20年,患者將增加至超過33萬人。「據《2018年全球認知障礙症報告 》中指出,80-85歲的年齡層(即港人的平均年齡)中,每3位長者便有一位會失智、失語、失禁,患者平均需要被照顧10至16年。」羅博士和與會者都希望政府可以多做樂齡規劃的公民教育,讓市民可以及早了解「法律 + 醫療 + 心理情緒」層面的重要性,讓自己及家人做好準備。
加強樂齡規劃公民教育 籲關注「預設醫療指示」諮詢
就食物及衛生局於9月初推出的「預設醫療指示」公眾諮詢文件,羅博士提醒社會大眾要多關注和表達意見。「香港過去一直欠缺樂齡規劃的公共教育,以至認知障礙症患者及家人並不明白提早規劃的重要性及時間的迫切性,而相關的法例 (預設醫療指示及去年的「持續授權書」等) 亦未到位,往往造成到最後臨終階段,患者已沒有機會表達自己是否願意接受任何侵入性治療 (如心肺復蘇等),家庭亦未及達成共識,故是次諮詢是一個好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