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言自得:虐兒案背後的道德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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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幼童被虐待至死,聞者傷心,聽者流淚。「虎毒不食兒」,是什麼樣的父母,才會對天真無邪的稚齡子女下如此毒手?社會上每逢發生這樣的慘事,輿論都要找人問責,今次這宗慘案,罪魁禍首無疑是行兇者,但是社會上有不少意見,認為和受害者或其家庭有緊密接觸的人士,應該一早察覺到受害者曾遭虐待的蛛絲馬迹,要是他們能及時向有關當局舉報,或可避免慘劇。今次事件,輿論矛頭直指女童就讀的學校,肯定給校長老師帶來無比壓力。

在美成「疫症」 1年720萬兒童受害

虐兒行為令人髮指,猶幸嚴重的虐兒個案在香港並不多見,跟其他發達國家,例如美國相比,可說小巫見大巫。根據美國政府2017年發表的官方統計,2015年報稱曾被虐待的兒童數目多達720萬,這差不多是香港人口的總數。這七百多萬人中,疏忽照顧佔75.3%,虐打佔17.2%,性侵佔8.4%,精神虐待佔6.9%;因虐待致死的兒童,共1670至1740名;其中80%行兇者是受害人的父、母,或父母都有份參與。被虐兒童中,以1歲以下嬰兒佔最大多數。有專家認為,虐兒在美國已成為疫症,席捲全國。有保護兒童機構的主管曾慨嘆:過去10年,超過2萬名美國兒童在家中被親人取去性命,這數目是命喪於伊拉克和阿富汗衝突中美軍總數的4倍。

根據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的統計,每4個家庭中便有1個有暴力或性侵犯的問題,兒童是最軟弱無力的一群,往往便成為暴力或性侵事件的受害者。虐待兒童在美國這麼「流行」,美國人對兒童被虐警覺性應該很高了吧,可是事實上不少嚴重虐兒個案,雖然在受虐早期已有迹象,足以令鄰居、老師、親友,甚至社工或其他相關人士產生懷疑,可是及早向有關當局舉報的卻不多,往往要拖延到孩子受虐程度極端嚴重,甚至身死,才被執法當局發現。

怕錯誤舉報惹官司 或致家庭破裂

不舉報的原因很多,當然冷漠和事不關己的心理可能是其中之一,可是即使是有心人,舉報孩子的父母或家人虐待兒童可不是一件輕易的事:要是舉報錯了怎麼辦?會不會因此給人控告墮入法網?在外國,的確有錯誤舉報人家虐待孩子的人士給告到官裏的例子。在英國,曾有醫生誤診孩子受到父母虐待而官司纏身,要勞煩高院法官在2005年頒下案例:即使醫生誤判,父母也不能向醫生興訟,用意是避免寒蟬效應以保障兒童。

即使撇開法律上的考慮,道德上的考慮也是一個重要因素:錯誤舉報人家虐待兒童,可能對其家庭造成莫大傷害,令父母和子女之間心理上產生隔膜,甚至難以彌補的裂痕,嚴重的更導致家庭破裂。在加拿大,便曾有社工根據自己的準則,認定一條原居民村子裏的不少兒童,都受到父母虐待,向當局舉報,當局亦根據該社工的報告,把父母和子女隔離。後來雖然查明指控都不屬實,可是在偵查期間,受疑父母個個被其他村民未審先判當成虐兒罪犯,被隔離的子女也以為父母犯了彌天大罪,對他們失去信任。即使那些父母被證清白後,父母子女之間的隔膜也難以修補,他們的心理創傷也難以癒合。

虐兒是一個複雜的社會問題,我們當然要嚴懲那些滅絕人性的殺兒兇手,但亦要探討其背後的社會因素,不應過責他人。

文:霍泰輝(中大副校長,兒科專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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